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娲皇宫骨函及塑像木骨题记考

发布时间:2019-09-08 14:16    来源:亿点网    作者:冯彦山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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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人所谓之“皇帝遗骨” 属于谁

 

公元1984年,吉县文管所获得人祖庙娲皇宫被盗掘之信息。时任副县长原法宪即率考古专家阎金铸、阎雅梅赶赴现场调查,在女娲塑像下的盗洞及盗土中发现人骨残骸及盛放人骨的木函散片。其上之墨书题记为:

大明正德十五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

十六年上梁立木……皇帝遗骨先人流下。

2011年,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立项,在市、县文物部门参与下,对未来景区主景点之一的人祖庙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重新发现人骨数块,骨函残板10余片,其中一片墨书:

大明正统十一

另一片墨书:

正德十六年八月……九日起手,申时立……十六年皇帝身

同时,在女娲残塑之木骨上发现亦有墨书题记:

大明正德十五年五月初一日,天火烧庙堂□□九座。本年六月二十八日重修立木,丑时竖柱,戌时上梁太吉……六年皇帝身故,年月未尽。皇帝更唤系嘉靖元年。前人流下后人知。

从字迹及将“留”字均书写为同一别字“流”来判断,骨函及塑像木骨题记出自一人之手。综合全部题记可以理出其内容之大略:

明代正德十五年五月初一日,雷火烧毁人祖庙。本年六月廿六日开始修复,经正德十六年,至嘉靖元年始竣,其间明室皇帝更换。庙中“先人留下”的“皇帝遗骨”仍予妥置,并告后来者知晓。

在这一整理文本之基础上,笔者作出以下考证:

一、关于“皇帝”

“皇帝”一词产于秦朝。此前只称“皇”或“帝”,如古之“三皇五帝”。皇者,大也;帝者,谛也(明察)。秦统一六国,王琯、李斯等为嬴政上尊号为“泰皇”。嬴政自以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决定兼称“始皇帝”,于是才有了后世常用之“皇帝”。

短短的题记中,虽只两处提到“皇帝”,然若细审,实际上涉及到五个皇帝:

第一,正统皇帝。由“大明正统十一(年)”一句引出。

正统皇帝即明英宗朱祁镇(1427-1464),9岁时继宣宗之位,“土木之变”被蒙古瓦剌也先所俘,成王朱祁玉(代宗)继位,改元景泰;后英宗获释,被尊为太上皇。景泰8年,武清侯石亨等发动兵变,复迎英宗复位,改元天顺。两次在位21年。

第二,正德皇帝。由“正德十五年,天火烧了金山寺……十六年上梁立木” “十六年皇帝身故”等句引出。

正德皇帝即明武宗朱厚照(1491-1521),化名朱寿。一岁立为太子,弘治18年(1505)14岁登基,在位16年,是一位极具争议的人物。因戏水溺病,于正德16年(1521年)3月晏驾,年仅31岁,谥“承天达道英肃睿哲昭德显功弘文思孝毅皇帝”。

第三、嘉靖皇帝。由“皇帝更唤(换)系嘉靖元年”一句引出。

嘉靖帝即明世宗朱厚熜,为兴献王朱佑杬之子、武宗堂弟。英宗薨,因无子,故皇太后与内阁首辅杨廷和依“兄终弟及”之制,于正德16年,14岁继承大统,次年改元“嘉靖”。 朱厚熜亦曾有所作为,然后期辄沉溺修道丹书,不理朝政。“壬寅宫变”中险被宫女勒死。嘉靖45年(1566年)3月辞世。其所作《送毛伯温诗》倒饶有可观:

大将南征胆气豪,腰横秋水雁翎刀。

风吹鼍鼓山河动,电闪旌旗日月高。

天上麒麟原有种,穴中蝼蚁岂能逃。

太平待诏归来日,朕与先生解战袍。

第四女娲,第五伏羲。由“皇帝遗骨先人流(留)下”一句引出。

女娲、伏羲是华夏民族传说中的创世始祖。先秦文献中,女娲之名较伏羲出现得更早。如屈原《天问》中只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而不问伏羲。虽然后来长沙子弹库出土之《楚帛书》有伏羲娶女娲使生四子之说,但依人类社会发展形态而论,当以女娲在先(母系社会),伏羲在后(父系社会)为是。

女娲伏羲是中华文明之创始人。史籍记载其功绩多多:置婚姻、定姓氏、磨石具、制陶器、结网罟、立农耕、行畜养、观天象、兴历法、制礼乐、造书契,故被尊为人祖。近年来,吉县柿子滩及人祖山中2.5-1万年前的考古发现(石器、岩画等)证明,人祖山乃女娲、伏羲之生活地,从此,人祖走下神坛而变成实实在在的人。古谓“三皇”之中,他们占了两席——娲皇、羲皇;另一位是神农。

“皇”与“帝”自秦嬴政合用之后,羲皇亦可称伏羲皇帝(人祖山伏羲庙也叫“伏羲皇帝正庙”),推而可知,娲皇自然也可称为女娲皇帝。

二、关于“皇帝遗骨”

1984年发现娲皇像下人骨、骨函、题记后,余在审定霍盈洲先生编著之《壶口漫谈》一书时就发表一谬见,认为“皇帝遗骨”可能属于明朝那个失踪的皇帝——建文帝朱允炆。理由是骨殖裹以黄绫,颇有皇家气象,再加明代皇帝大都葬于十三陵,死无葬身之地者仅建文帝而已。既然木函云“皇帝遗骨流(留)在此”,“皇帝遗骨先人流(留)下”,那就可能是建文帝的骨殖了。后来,本人亦觉此论无根无据,又曝出某处发现建文帝墓塚,言之凿凿,余便不再坚持己见。

排除了建文帝,就必须在上述“五帝”中择一而定“遗骨”之主人。

正统皇帝、正德皇帝、嘉靖皇帝葬在北京昌平寿山的皇家陵园——十三陵,曰裕陵、康陵、永陵,真骨有归,自不在入选主人之列。那么具有候选主人资格者只有女娲、伏羲两位。

人祖庙现存主要建筑有二:一为娲皇宫,坐北向南;一为伏羲殿坐东向西。依中国尊卑惯例,娲皇宫之地位明显高于伏羲殿。然受封建社会男尊女卑思想之影响,后代竟以伏羲为上,冠以“伏羲皇帝正庙”,碑碣之上竞颂其丰功伟绩,而对女娲竟不着一字,遑论其当然的“皇帝”(女皇)身份!人祖庙出土的“皇帝遗骨”究竟属于已有“皇帝”称谓的伏羲,还是属于被压抑、埋没、默默无言的女娲?愚以为是后者而非前者。试想,伏羲遗骨会埋在女娲像下?反之,女娲像下会埋伏羲遗骨?如此不合常理之事,断难想象。况且,人祖庙碑文记载,此庙“不知肇建于何时”,“先人流(留)下”之“先人”当然亦不知“肇始于何代”,莫非“先人”代代弱智,竟会阴阳颠倒、主次不分、张冠李戴吗?因此,娲皇塑像下的“皇帝遗骨”之主人,只能是女娲!

新近对“遗骨”鉴定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此骨之校正年代当在6200——6100年。此结果起码一,可以肯定不是明代数位皇帝之遗骨;二,可以肯定是远古人类之遗骨;三,可以肯定是生活在人祖山的某代部落首领之遗骨。这当然为女娲遗骨增添了沉重的一个砝码!

三、关于“皇帝身故,年月未尽”和“皇帝更唤”

综合骨函及塑像木骨题记可得“正德十六年皇帝身故,年月未尽。皇帝更唤(换)系嘉靖元年”之表述,对此须加以论证。

首先此二“皇帝”指正德帝及嘉靖帝,而非“皇帝遗骨”之“皇帝”女娲。

其次,据史说解,乃是:正德十六年三月朱厚照谢世,年幼的堂弟朱厚熜遂登大宝,然而年号尚需使用“正德”,故曰“皇帝(朱厚照)年月未尽”,亦即,朱厚熜使用了十个月“正德”年号,于次年才正式称帝,改元嘉靖,此即“皇帝更唤(换)系嘉靖元年”之来历。不知此段史实,既解释不清题记之内容,亦弄不明白人祖庙复修自正德十五年始,经正德十六年,至嘉靖元年竣工之过程。换言之,人祖庙此次修葺经历了两代皇帝,用时三年,亦可见工程之艰难与修缮者之恭敬。

四、关于“正统十一”

“正统十一”当为“大明正统十一年”。这是骨函一块木板上的题记。两次发现的骨函木板均与“正德”相关,突兀地冒出距正德约70年之远的“正统”,用意何在?余思之再三,推断这句文字应是嘉靖元年骨函题记中的一部分,因其字迹风格与其他木板上的相一致。如此,这句话就应置于骨函题记的某一位置,比如“大明正统十一年,皇帝遗骨先人流(留)下”。可惜,1984年发现的骨函木板,今已下落不明,不能准确拼接,其行文只是猜度。不过,这句话亦透出重要信息:极可能正德、嘉靖年间修复人祖庙时,挖到了“正统十一年”的皇帝遗骨及木函,在重新置函装殓遗骨时,于新函之上记此一笔,说明传承有序。结合人祖庙悠久之历史和“先人流(留)下”的记述可知,“先人”之踪迹渺乎远矣,直至万年前女娲伏羲时代亦未可定!

五、馀论

若以上分析可以成立,娲皇塑像下的人骨确属女娲,那么此一事实会赋予人祖庙如下文化内涵:

(一)人祖庙应是中国较早的祭祀场所

人祖山因风洞(众风之门)而又名风山,是女娲风姓之根由、生活之地域。伏羲由东夷西迁,经人祖山与女娲相争斗、相融合,并改为风姓,类似今之“入赘”(倒插门)。这从吉县柿子滩和卦甲山的女娲、伏羲岩画可以得到证明。女娲伏羲死后,其孑遗为纪念他们的功绩,在人祖山主峰埋其遗骨、扫地以祭、修祠以奉是合乎逻辑的。从人骨的年代、庙址的建材、祭器的残存等分析,说人祖庙是中国最早的祭祀场所,当不为过。

(二)人祖庙是由陵——庙演变的活化石

女娲塑像下发现人骨,使人祖庙成为“庙中有骨”的罕见类型。埋骨于地,后世曰坟、曰墓、曰坟墓。然早期埋骨“不封不树”,即不堆土、不树碑,称作“墓”,后来才封土立碑。由娲皇宫观之,早期为埋骨场所(墓),后亦或曾堆过封土;再后,在墓上建亭——享堂(庙四周之柱洞可证);最后,才拆享堂而建庙,成今时模样。这恰好体现了由墓而庙的完整发展链条,故而人祖庙在墓葬史上应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三)人祖庙是后代“因山为陵”的滥觞

人祖庙既是早期的女娲墓地,就应对其选址于海拔1742米之高度作出解释。笔者以为其原因是:

1.纪念女娲(伏羲)带领百姓登人祖高山以避洪水,始制婚姻繁衍子孙等功绩;

2.期望人祖之灵魂借高山而升天界,为仙作神;

3.葬于高山,使人产生“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之感,表达敬意;

4.山体雄伟巍峨,有磐石稳固、永世不灭之含义。

正因为女娲(伏羲)葬于山陵,所以埋葬人的场地曰“陵”,如明十三陵、清东陵,曰“丘”,如山西“灵丘”县即因有赵武灵王之墓而得名,历代帝王常埋于山体之上(“托体同山阿”——晋·陶潜《挽歌》);一般人等,即使在平地埋葬亦会撮土以封,曰“坟”,曰“冢”(皆为土堆高大之意),曰“墓”(非早期意义上的“墓”),曰“坟墓”,都是山陵之象征。这一葬制,恐承自人祖山之女娲陵墓,故而娲陵诚为后代帝王“因山为陵”、普通百姓墓上封土之渊源。

附带说一下,吉县坟墓封土为何为圆而非长的问题。笔者猜想,女娲(伏羲)在人祖山观日测斗,产生“天圆地方”之概念(娲石上的方圆凿坑即是证据)。这一认识在吉县本土的坟墓上也有所体现。坟堆为圆,即代表天圆;葬坑(俗称“厅”)为方,即代表地方。墓窑(放置棺木之所)顶圆而下方,其实又是一个“天圆地方”之形。人活着生活在圆天之下、方土之上(即《淮南子·览冥训》所说之“背方州,抱圆天”),死后亦希望灵魂依然安卧于他曾经依赖和留恋的空间环境之中。是耶,非耶?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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