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伏羲“兄妹成婚”是女娲神话传说的重要内容,也是女娲对中华民族和世界人类的文明进步所做出的伟大贡献之一。但是,对于他们二人究竟是否真正的“兄妹”关系;她们的“成婚”情况如何等等,人们却基本上不甚了了。 关于他们的“成婚”情况,共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一是女娲和伏羲“合烟成婚”。据唐朝李冗撰《独异志·下》记载:
“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娶妇执扇,象其事也。”(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8页)
这一说法虽然广泛流传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其根源却在北方太行山地区。因为古代人认为:西与秦岭等蜿蜒相接的太行山乃是昆仑山的余脉;西南地区的这一传说,是由古代从北方驱迁到南方的“九黎”、“三苗”等少数民族传播而来。
二是在山西晋东南太行山地区流传着女娲和伏羲“滚磨成婚”的传说。意思是说:因为天下遭受洪水灾难,只剩下女娲和伏羲二人,为了拯救人类,二人议为婚姻。于是各上了一座山头,以“滚磨合臼”的办法征求天意,结果两扇分别从两个山头飞滚而下的磨盘的杵、臼竟然在山沟中意外地碰合在了一起。在这一“天意”的指示允许下,二人遂结成婚姻。
而在山西晋南吕梁山区的吉县人祖山一带,却流传着与其他地方截然不同的女娲、伏羲“隔山穿针”结成婚姻的民间传说。
山名“人祖” 风光旖旎
在山西晋南地区,自古以来就广泛流传着“人根之祖,出在吉州”的说法。原因是在吉县境内,有一座全国唯一的人祖山。
人祖山又名庖山、风山,位于山西临汾市吉县县城北30公里处,西南距离著名的黄河壶口瀑布约20公里;西距黄河约5公里,是一座挺拔雄伟的名山,它的主峰海拔高度为1742.4米,面积约203平方公里。
据清·光绪五年(1 879年)刊本《吉县志》(卷一·山川)记载:庖山,州北三十里。迤北而上,又三十里至绝顶。上建伏羲庙,塑伏羲、女娲二像。相传为庖羲氏故宫。又传伏羲始制婚姻之礼,名为人祖。一名人祖山。
又载:风山,州北九十里,大宁孔山逾南界有穴如轮,风气萧瑟,又名孔山。山下有寺。五代志:吉吕有风山。
乘汽车从吉县县城出发,沿309国道向西北行驶约15公里,在快到柏坡底村以前,沿栏干沟拐向西北,再行驶10公里左右,就抵达人祖山下。弃车攀登七八十米,就可以登上人祖山主峰——“伏羲岩”,站在主峰山顶极目远眺,只见树木满山,花草覆盖,风光秀丽,景色宜人,宛若人间仙境。
在“伏羲岩”上面,建有“人祖庙”一座,主体建筑为“娲皇宫”、“伏羲殿”,占地面积约4亩左右。十几年前,有人在破损的女娲塑像下面发现内装用黄色绸缎包裹着人骨的小木箱,木箱外面写着“大明正德十五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皇帝遗骨,先人流下”等字样。有人曾认为这“皇帝遗骨”可能是“人祖”遗骨;也有人认为可能是朱元璋之孙、明初失踪的“建文皇帝”朱允炆遗骨。不过这都是揣测之辞,“遗骨”究竟是谁的,已经无从考究。比较可靠的是:在被人掏空的女娲塑像内的木桩上,写有“大明正德十五年”等字,在庙后还留有一块《重修包山伏羲皇帝正庙之记》的碑石,可见这座“人祖庙”曾经在明代正德十五年(1520年)前后进行过一次重修。
在“娲皇宫”南有一块突兀的大平石,名为“卧云台”,台下部原有刻字,但是已经剥蚀难辨。在台的中央有方、圆石窝,有论者认为代表古人天圆地方的观念。卧云台下是一片峭壁,上面刻有“伏羲岩”三个大字,刻字的时间为“大清同治甲戌暮春”(1874年);另刻有“舍身崖”三字,刻字时间为“大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可见在明清两代,人祖山曾经有过一段游人如织、香火鼎盛的时期。
“隔山穿针”“问天”成婚
在距离人祖山主峰西侧七、八公里的地方,就是它的馀脉风山,其海拔高度要比人祖山低150米左右。风山山势壮观,山上山下是一片苍茫无际的白皮松树林海;山体绝壁之上有一眼很大通透山洞——“风洞”,方位是坐落西北、面向东南。洞口的高度约有5米,深度也在5米左右。据洞口一块石碑记载,此山名为“孔山”。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记曰:“河水南迳北屈县故城西,西四十里有风山,上有穴如轮,风气萧瑟,习常不止,当其冲飘也,略无生草,盖常不定,众风之门故也。”(《水经注疏》上册279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可见早在一千七、八百年前,著名的地理学家郦道元就曾经闻名来过这里。洞旁有庙——“孔山寺”,当地人又叫它为“透窟窿寺”,寺庙中有玄天洞、大士洞、观音洞等建筑,另外有三、四间房屋。它的创建时间已经渺不可考,曾经在明朝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和清朝咸丰二年(1853年)重修。据庙中的残碑记载:重修时曾有来自江苏、浙江、福建等地的善士捐资,说明这座祭祀女娲和伏羲的人祖山自古以来就享有盛誉,声名远播。
当地民间流传的女娲、伏羲“隔山穿针”故事也饶有趣味:据说远古时期的特大洪灾过后,女娲和伏羲为繁衍人类,议为婚姻而征求“天意”,采用了“隔山穿针”的办法,即二人分别站到一个山头的两侧,女娲手中持“针”,伏羲手中持“线”,伏羲抛出的线头竟然准确地穿入女娲手持的针孔当中,于是二人就此成婚。
在人们的印象里,妇女从事缝纫所用的“针”是由坚硬的钢、铁原料造成。而中国古代铁器的出现是在距今2000多年的春秋战国时期,远在距今10000年左右的女娲时期,怎么会有“钢针”或“铁针”出现呢?实际上,女娲所持之“针”乃是鱼骨或兽骨之“针”。女娲、伏羲所处的年代,虽然也有了采集植物或树木果实以供食用的活动,但尚未全面进入农耕文明时期,正处于古代人类茹毛饮血的渔猎阶段,不仅人们的食物来源是以水中的鱼虾和山林中的禽兽为主,而且还要以禽兽的皮毛或编制的草衣来抵御冬天的寒冷。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发明了用鱼骨或兽骨磨制而成的骨针连缀毛皮或草衣的简单缝纫技术。同时, “隔山穿针”,也有以“针孔”暗寓女性生殖器,以“线头”暗寓男性生殖器的用意,与 “滚磨成婚”以“磨杵”代表男根、以“磨臼”代表女阴的道理大体一致。
婚姻进步 创始文明
在研究女娲、伏羲“兄妹成婚,创始婚姻”问题时,我们注意考察了二人之间的关系。《女娲“抟土造人”圣地——“汾阴脽”》(《世界》月刊2006年第3期)一文认为:伏羲是骑乘“白龙马”,从陕西境内东渡黄河进入山西,经由临猗县北赵村,在晋南万荣“汾阴脽”与女娲相识成婚。二人过去并无任何关系。又有安徽大学刘信芳先生在《楚帛书伏羲女娲考》一文中根据《长沙“子弹库”楚帛书》释文考证得出结论:“伏羲与女娲各有居处之地,各有姓氏”,可见女娲、伏羲并不是过去人们所谓的“兄妹关系”。(《简帛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从远古时期起,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经历了“杂交乱婚”、“走婚制”和“对偶婚姻”等三个阶段。其中“杂交乱婚”阶段十分漫长。原始社会初期,人类尚处于“从猿到人”的低级阶段,异性之间的婚配、交媾没有任何约束。《吕氏春秋·恃君览》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众生群处,知母而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为了排解和发泄难以压抑的性欲,甚至有人把驯养的动物如猪、羊、狗、狐一类当作交媾的对象。《山海经》所记述、描绘的各种畸形、怪胎,大概就是由此而来。以后逐渐进入“血缘群婚”阶段,虽然由于生计所迫,人们分为一个个血缘家族,但仍然实行家族之间的“杂交群婚”制度。在考古发现的古代岩画中,就有不少“野合交媾”的画面。在上个世纪中叶以前,北方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甘肃、内蒙等“女娲信仰”地区,都流行着每年清明节或“女娲诞辰”前后,到野外“游春、踏青”,已婚或未婚的青年男女借机择偶、野合、偷情、成孕的古老习俗。唐代著名诗人杜甫《丽人行》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的诗句,就是对这一古老习俗的生动描写。
在“杂交乱婚”阶段以后,古代婚姻进入“走婚制”时期。它的主要特征是仍然保持了“母权”在家族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妇女的尊严和生存的基本权利也得到了长期、有效的保证。对女性的“丈夫”而言,只是在“母系家族”中居于从属地位。西南地区苗族、瑶族、纳西族等至今所保持的婚姻习俗,仍然保留着上述古老婚姻习惯的印记。在北方地区,作为“母系部族”象征的“走婚制”婚姻虽然早已消失,但时至今日,在黄土高原山西的一些地区,女子一方的“舅公”仍然被丈夫一方尊称为“上府头”,在双方的关系中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威。他光临外甥女婿家时不仅要以“上客”接待,而且可以为自己家族的女儿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对外甥女婿进行批评、斥责,甚至打骂或其他形式的责罚;女子去世后,如果不经过女方“上府头”的亲临告别,甚至不可以人殓或埋葬。可见“母系部族”婚姻制度的影响之深。女娲、伏羲“隔山穿针”、“滚磨成婚”的传说,意味着古代“对偶制”婚姻制度的创始和诞生。女娲“抟土造人”的“汾阴脽”和人祖山都是位于山西吕梁山区的黄河中游腹地,不仅有山、有水,可渔、可猎,而且气候温和、林木繁茂,有利于古代人类的“母系部族”生存居住。当时已经或尚未实行“走婚”制度的“母系部族”首领女娲,对东渡黄河、来自西北远方羌族地区的英俊青年男子伏羲,肯定发生了极大的兴趣,于是把他留在身边,成为“近身男侍”,并在人祖山举行“隔山穿针”的“问天”宣告仪式以后,正式成为夫妻,这是非常可能的事情。
从这两则传说的时空顺序而言,“隔山穿针”传说带有明显“渔猎时期”的印记。这则传说应该是产生在带有“石器文化”色彩的“滚磨成婚”传说之前。相对而言,“合烟成婚”传说应该是后来黄帝时期驱逐“九黎”和尧、舜时期驱逐“三苗”,造成少数民族南迁以后产生的说法。
据《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的文字记载,女娲乃“夙沙瞿子之子”,她和伏羲成婚后“生有子四”。这一记载可以与山西长治县流传女娲“炼石补天”时站在“天台山”(又名“望儿台”)台上远眺洪洞侯村,想念留在家乡的两个儿子的说法得到部分印证。又据古代文献记载,女娲不仅“创始婚姻”,而且有“正姓氏”之举。因为她与伏羲是在吉县人祖山的“风洞”结成婚姻,所以后来产生了二人同为“风”姓的说法。这可以视为中国古代姓氏制度创始和产生的源头。由于人祖山地处黄河中游地区,古代气候温暖潮湿,林木繁茂,多有蛇类。女娲从蛇类的交尾相配受到启发,乃以“蛇”的形象作为自己部落的图腾,并留下了她与伏羲“蛇身人面”交尾相配的永久图腾。
女娲和伏羲以“隔山穿针”或“滚磨成婚”的方式征求和询问“天意”,说明当时的中华民族祖先已经意识到此前实行的“血缘婚姻”和“近亲结婚”对人类生命遗传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意味着中华民族的祖先科学思维的萌动和产生,也意味着“对偶制”婚姻和人类社会“家庭”制度的开始和诞生。由此开始,中华民族的光荣祖先正式告别和脱离了嗜欲放纵的“动物兽性”,由两性之间“杂交”、“乱婚”的愚昧、野蛮低级状态,一步一步地走向健康、理性、科学、有序的文明之境。女娲和伏羲“创始婚姻”对地球人类文明和进步的贡献至大至伟,人类的文明发展历史告诉人们:
母亲们是家庭围绕旋转的枢轴,母亲们是世界围绕旋转的枢轴。国家或者说人类能提供的最大的服务是培养一个家庭,健康的家庭是我们最大的民族资源。孩子拥有的最安全的保护伞是彼此互相尊重的父母,一个幸福的家庭是孩子幼时的天堂。其他事情或许能改变我们,但是我们始于家庭,终于家庭。不管多少人发明出多少社区模式,家庭一直在蠕变回缩。回顾一下你的生活,你会发现:令你最幸福的事情是家庭的幸福。回家并热爱你的家人吧!
【作者简介】
孟繁仁——山西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山西省古典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华伏羲研究会理事、山西省家谱学会理事、河南淇县女娲研究会会长、后土文化研究会顾问
孟文庆——北京化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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