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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局与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商研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5 10:42    来源:亿点网    作者:弓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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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山西省文物局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召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会商研判会,共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全力推动文物系统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润民、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彭建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文物局副局长于振龙,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管延忠、总工程师朱江以及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刘润民局长对长期以来奋战在消防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此次会商研讨对省文物局指导推动整个文物系统树牢安全发展底线思维,把准消防安全工作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一要构建消防安全会商机制。文物和消防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从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文物消防安全的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二要明确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将文物建筑安全列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分析研判文物消防安全形势,研究火灾防控措施,提高文物部门防控文物建筑火灾的能力。三要强化火灾隐患治理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四要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五要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按照“一家一策”要求,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选择适当时机在五台山或平遥古城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六要强化文创支撑和宣传。统筹推进消防与文物保护利用,推动消防安全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承担起文化传承的重任。
彭建宏总队长指出,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消防和文物部门的共同责任,双方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形成整治合力,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培塑文物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典型,全面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各级消防和文物部门要紧密协作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等工作,形成信息互通共享、资源整合共用、工作对接联动的良好格局。
会上,省消防总队管延忠副总队长对全省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朱江总工程师就加强文物消防宣传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
(责任编辑:亿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