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央地文化产业合作模式,创新驱动国有文化企业建设活力,增强优秀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优质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合作,着力打造山西演艺“旗舰”品牌,7月16日,山西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在太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艺术创作、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文旅融合、数字化信息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签约仪式上,山西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贺建平对出席签约仪式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山西演艺集团坚持以艺术创作为引领,以推动旅游演艺、艺术教育、演艺运营、剧场管理等为支撑,创机制、强管理、聚人才、出精品、赢市场、优服务,为建设“文化强省”做出了不懈努力。近年来,文化、旅游两大产业融合发展给演艺集团带来巨大机遇和挑战,如何在多领域、多产业和多区域融合发展中破题,是演艺集团的重要任务,期待通过此次战略合作,双方能够把优势互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实现共赢发展,推动双方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小勇对山西演艺集团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山西省文化事业基础健全、底子扎实,山西演艺集团工作思路明确,依托文化资源优势,体系布局完备且全面。双方合作意义重大,既符合国家战略布局和要求,也适应时代发展,合作优势显著,双方合作是支撑与引领的关系,山西有无与伦比的素材,山西演艺集团具有完备的支撑体系,东方演艺集团在艺术的升华提升上具有引领作用;是文旅融合的需要,国有文化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在文旅融合的大潮中担当作为;是开放与创新的需要,签定战略协议是一个起点,要形成持续、务实的机制,在重点项目合作上实现突破。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国家级演艺文化集团,拥有众多享誉海内外的杰出艺术家,创作演出了众多深受中外观众喜爱的优秀艺术作品,代表中国出访过世界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为增进中国和世界各国的友谊和文化交流发挥了“文化使节”的独特作用。
山西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1年4月以省直五大文艺院团为基础组建成立的省属国有大型文化企业,多部作品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荣获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金奖,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和“杏花奖”新剧目奖等国家和省部级重要奖项,是目前山西省规模最大、艺术水准最高的综合性表演艺术团体。
山西演艺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梁军,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郭耀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靳禄宾,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武立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刘鹏,演出中心副主任石鑫,创作中心青年编剧徐珺蕊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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